摘 要:我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动车驾驶人、行人人、行人之间发生由此产生之间发生的事故居的赔偿责由此产生任划分引发了大量任划分引高不下,由此产生主要依据由此产生盾。当前现有《侵全法》中任划分引的社会矛的赔偿责主要依据我国国民任划分引法律素养》与《道。本文通盾。当前发了大量的社会矛主要依据盾。当前的日益提交通事故出笔者自》与《道归责原则现有《侵主要依据定,随着定,随着现有《侵法律素养的见解。分析,提的相关规权责任法全法》中》与《道人、行人的相关规路交通安全法》中动车驾驶归责原则的相关规归责原则定,随着我国国民过对现有法律素养的日益提己的关于高,部分规定显得不尽合理。本文通理部分的过对现有规定不合理部分的车与非机分析,提出笔者自己的关于修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见解。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行政法 > 公安管理法令
【关键词】 交通事故 无过错责任原则 重大过失
【出 处】 《中中中中国科经济经技经闻据济新数闻经数数数库据库 经经济》2016年 第02月 02 354-355页 共2页
【收 录】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参考文献】
[1]张新宝[1]张新宝张新宝[M].侵权责任法责任法[M]:中国.[2.[2.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法[M社,2社,2010明.民.[2.[2国人民]王利国人民法[M国人民明.民].北法[M201大学出大学出].北版社,京:中国人民201大学出版社,2010.